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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5节 (第3/3页)
张碗花能硬气一点,真签了断亲书,洛清微还能高看她一眼。至少说明她是真心想为女儿搏一个前程。 可是她不敢签,怕女儿出息了真的不管她和她的两个儿子。 沈家的权势让她坚信,洛清微说的,违反断亲书,向她追回百万欠款,还不上就找她儿子,一代接一代的还,是真的。 所以,她不敢签。 “求求你们帮帮我吧,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。求求了……” 只剩下不停的磕头,卖惨。 老太太长长的叹口气,说洛清微,“微呀,老四上哪去了?下班了咋不回家呢?赶紧的,让人找去,让回来。瞅瞅这个父母官让他当的,老百姓养不活自己的孩子,都没人管了? 光天化日之下,朗朗乾坤,咱人民的政府的干部都干啥了?还能有饿死的人? 去,找人去。这事儿他解决不了,我亲自上京城,告状去。我大义灭亲,这么没用的领导,要他干什么?” 然后对着张碗花,语气要多和善有多和善,“孩子你放心,我这老太婆给你做主,我还就不信了,咱这是新社会了,还能养不起孩子?过去生产队分粮食,还得按人头呢,吃苞米粒子也没让人饿死的。 谁欺负你了,我帮你找他们去。” 洛清微真就到书房,给苏建华打了电话。 先让民警来把人带走吧,这都属于是扰民了。 然后该去哪个部门去哪个部门,是民政啊,还是妇联啊,还是红十字会的,真有困难,救助的部门不少的。 八五年了,街面上很少能看到衣服上带补丁的了。这两年县里新建了这么多厂子,种地都不少挣,原来边边角角的荒地,勤快点的人家都开出来,种上菜,只要肯干,一年下来,有三两千块结余是不难的。 张碗花也说了,他们两口子带孩子进城谋生,孩子最小的都七岁,能自理了。她就是到饭店当服务员,也能把孩子养活了。 程雪雁也是一个人带仨孩子,人家前些年那么些,也没说要把孩子送给谁家替她养着,等养大了,有能耐了,再回家给她养老,给她儿子们效力去。 不像话。 民警过来,一听前因后果,也都很无语。 苏建华亲自带队过来的,来了连劝带吓唬的,张碗花算是不敢闹了。 沈默刚好这会儿进门,来了外商,他有个饭局,才从酒桌回来。 一看这个情况,给民政的负责人打电话,又给妇联的领导打电话,把人叫家来,当着那么些人的面,态度非常严厉,“群众家里有困难找不到求助的地方,这是失职,你们严重的失职。 今天一个养不起孩子的,把孩子送到我家来养,明天再来三个,后天来五个,我还干什么书记呀,在家开福利院呗。 你们也都别干了,都在家等着老百姓上门送孩子呗。 不像话。” 先把部门领导们一顿骂,然后又和气的跟张碗花道,“表姐,这样,我个人从工资里每个月拿二十块钱出来,资助小侄女,她的学费也由我负责,只要她上一天学,我就负责一天她的学费,读到博士,我也供着。 你看这样行不行?” 说完不等张碗花回话,又指着那几个领导训斥,“这个事情,你们做监督,王主任,我以后每个月把钱送到你手上,由你直接负责孩子的花销,有一分钱没花在张玲同学身上,你自己递辞职报告。” 当领导的,哪个脑子是白给的? 妇女主任一听就知道啥意思了,满脸严肃的保证,“书记放心,保证完成任务,每一分钱都花在张玲同学身上。” 谁看不出来呀,领导这是生气张碗花能养起儿子,不养闺女,要把闺女送人,还打着见不得人的心思。 好了,不是想把闺女送人吗? 这回人领导养了,一个月二十块钱,一个孩子吃用尽够的。买米买面买油,她给买了送家里去,用得快,超出七岁小女孩的消耗水平,那就是给别人吃的,那就找张碗花说话嘛。 这点儿事再处理不了,她这一辈子妇女主任白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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